Monday, October 13, 2014

潘多拉

那天给即将结婚的Carol挑份礼物。由于对方是香港人,加上其父母对我和杰绮极好。所以,礼物不能太求其。

几番思量,(名牌东西我不太懂,这次我还真无法派上用场),又在我们的预算范围里的,我们到了潘多拉手势。

突然喜欢上这品牌。

它没有闪亮夺目的光芒,手势都是以银为主,但,恰巧就是我喜欢的淡色(白金或银)系列。而且,有心思。

于是,我暗暗心想,改天,要是我升职成功,加上好好犒赏自己完成半马的目标,我可能会给自己买一条手镯。

你会问我会不会希望是某人买给我?
嗯,当然,有人送我喜欢的东西,贵重的是那份贴心和心意。但是,自己买给自己,也是一大乐事。

偶尔,我还真忘记自己是女生,偶尔,我已经忘了自己有撒娇的天赋。
不是我必要,而是可以。

潘多拉潘多拉,正如你的名字一样,你一打开,就无法收复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